上海宝钢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宝钢”)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的授权经营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宝钢于1993年开始推行全面预算管理这一全新经营管理体制的探索,目前形成了以战略自标、经营规划为导向,年度预算为控制目标,滚动执行预算为控制手段,覆盖宝钢生产、销售、投资、研发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
宝钢的预算管理制度主要有《上海宝钢集团公司预算管理制度》和《上海宝钢集团公司预算管理实施细则》。在预算管理制度中,对预算的定义、预算的分类、预算管理的组织体系、预算管理流程、预算监督、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制度以及预算考核等理论性和操作性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在预算管理实施细则中,对预算的编制、预算执行和控制、预算调整和追加、预算考核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是预算管理的重要操作规程。
预算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预算调整、追加的概念:(1)预算调整。预算调整是指由于预算前提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业务体制划转、机构设置变化、核算方式改变等原因,使得某些预算指标需在预算项目间进行重新分配、归并或修正预算指标,从而对预算指标进行调整的过程,即预算调整是在已有预算项目之间的调整,预算调整均是预算内调整。
(2)预算追加。预算追加是指由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导致业务量增加或出现新的业务,从而对已有预算项目的预算指标进行追加或新增预算项目和预算指标的过程。
预算管理实施细则还规定了预算调整、追加制度,即:预算调整、追加实行逐项审批、逐级审批制度,统一由预算办公室办理。预算调整、追加的最小权力单位是预算办公室:
(1)年度预算调整、追加流程。首先由预算申请单位向预算与公室提取预算调整或追加的申请,填写预算调整追加申请表,上报预算办公室,由预算办公室根据申请项目的性质向预算归口管理部门发送预算调整、追加审核表,提请预算归口管理部门审核,预算办公室再根据预算归口管理部门的审核意见,结合调查情况并进行综合平衡提出审核意见,填报预算调整、追加审批表,根据审批权限,审批完毕后由预算办公室下发预算调整、追加通知书,通知相关部门执行。
(2)月度执行时调整、追加流程。月度执行预算调整、追加流程基本与年度预算调整、追加流程相同。对不影响年度预算目标完成的预算调整、追加项目由预算申请单位提出申请,填写预算调整、追加申请表报预算办公室,由预算办公室根据项目的性质提请预算归口部门审核,预算办公室再根据审核意见和综合平衡情况,确定是否同意该项预算调整、追加申请,并书面通知各相关部门执行,并纳入“否决”考核体系。
如果月度执行预算调整、追加项目对年度预算目标产生了重大影响,必须报请预算办公室主任或公司领导审批,才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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